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,鄂尔多斯市西部,东经106°41′-108°54′,北纬38°18′-40°11′之间。东邻杭锦旗,西连宁夏陶乐县并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,南接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,西北界乌海市。全旗南北长209千米,东西宽188千米,总面积20064平方千米,总人口9万人(2004年)。旗人民政府驻乌兰镇。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日照丰富,四季分明,无霜期短,降水少,蒸发量大。年日照时数3000小时左右,年平均气温6.4℃左右,年降水量为250毫米左右,年蒸发量3000毫米左右,降水主要集中在7—9月份,无霜期122天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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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别人欠钱不还流程是怎样的?
1、原告起诉。
2、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。
3、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,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,不影响审理。
4、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,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。
5、法庭调查阶段包括:当事人陈述;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宣读鉴定结论;宣读勘验笔录。
6、法庭辩论包括: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;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;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;互相辩论。法庭辩论终结,由审判长按照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。
7、法庭辩论终结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。判决前能够调解的,还可以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应当及时判决。
8、判决宣告。